注意了,太原市出台史上最严电动车管理条例!
(综合报道)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
(综合报道)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太原市)实际,制定《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记者通过梳理后发现,太原此项文件针对当地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管理工作较为严格,值得当地厂商和消费者重视。
一辆电动车,至少7个政府部门参与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本条例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城管部门负责销售电动自行车占道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在物业小区内停放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市场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政府其他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7个部门都能参与管理,能管不好吗?能管好吗?欢迎在文章下留言,表达出您的看法!
2.此举并非行业首创
给电动自行车上牌不是太原市的首创,早些年前,武汉,南京、成都等大城市都已经开展了给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主要是为了规范骑车人的行为。
本站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稿件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稿件涉及版权问题,请我们联系删除或处理(7129376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