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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限将至” 石狮全市仅28辆挂牌电动车

[摘要]“再过一个月,超标电动车可能就要禁行了!”根据泉州市政府2013年6月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再过一个月,超标电动车可能就要禁行了!”根据泉

[摘要]“再过一个月,超标电动车可能就要禁行了!”根据泉州市政府2013年6月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再过一个月,超标电动车可能就要禁行了!”根据泉州市政府2013年6月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规定超标电动车在泉州中心市区使用期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其他县(市、区)超标电动车2017年7月1日起禁止上路。四年“过渡期”即将过去,而记者5月25日从市交警车管部门获悉的数据有些尴尬:全市挂牌注册的合标电动车仅28辆!

“挂牌”近三年

只有28辆“合标”

“三个月了,2辆!”“一年了,2辆!”……2014年8月1日起,《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电动车挂牌“破冰”,石狮交警车管部门开始办理“合标”电动车挂牌办手续,但电动车“挂牌新政”呈现“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

为便于群众办理电动车挂牌,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今年1月,石狮交警车管部门启动电动车带牌销焦点,并审核通过三家电动车经销商的申请,在其经营网点设置带牌销售点。“截至目前一共28辆!”尽管心里已有所准备,但这个数据还是令人始料未及。“5月份来注册登记的多一些。”工作人员介绍道。

记者走访我市摩托车、电动车销售较为集中的八七路车行发现,“超标电动车”仍为销售主力,反之“合标”电动车却乏人问津。“店里去年进了120辆合标电动车,到现在一共才卖出11辆,而同期其他类型车辆可以卖到2000辆。”八七路一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的经营者坦言。

“过渡期”之后

恐难“令行禁止”

从2013年6月起至2017年6月30日,是石狮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按照泉州市有关要求以及石狮交警部门2014年10月发布的相关通告,“过渡期”届满后,超标电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至于今年7月1日是否“令行禁止”,以交警部门的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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