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郑州新建小区每户至少1个电动车充电位
[摘要]“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条款规定:新建小区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
[摘要]“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条款规定:新建小区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
获悉,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修订版)》已经市政府联审联批会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新版《技术规定》从去年7月启动编制,共6章35小节240条,相比2013版,删除14条,修改85条,新增条款78条,以“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升城市品质”为主体目标,广泛参考北京、上海、重庆、深圳等一线城市的先进规划经验,吸收成都、武汉、长沙、合肥等“新一线”城市的管理理念。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住宅汽车充电车位同步建设比例由原来的2%提高到10%。大型公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车位同步建设比例由10%提高到15%。工业和物流仓储项目按照10%的比例同步配建机动车充电设施。
“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条款规定:新建小区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使用。新建大于2万㎡的商场、宾馆、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中应配建不少于15%的充电车位。
本站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稿件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稿件涉及版权问题,请我们联系删除或处理(712937677@qq.com)